摘要:東財Choice金融數據顯示,2025年5月7日,惠發食品成交額9334.15萬元,主力凈流出628.55萬元。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東財Choice金融數據顯示,2025年5月7日,惠發食品成交額9334.15萬元,主力凈流出628.5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4月25日,惠發食品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山東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惠發食品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山東惠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20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2025年1月18日,惠發食品披露《關于2024年年度業績預減的公告》,預計2024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260萬元至370萬元。2025年3月5日,公司披露《關于2024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的公告》,更正后預計2024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800萬元至虧損1300萬元。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2024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658.59萬元。
惠發食品《關于2024年年度業績預減的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惠增玉、財務總監董雪、董事會秘書劉海偉對上述事項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惠發食品及惠增玉、董雪、劉海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你們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山東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余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3月4日收盤時持有惠發食品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惠發食品參與招投標項目105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209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