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公司未按規定期限披露定期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2025年5月6日,*ST恒立發布關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ST恒立于2025年5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32025005號),因公司未按規定期限披露定期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4年1月31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間買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賣出或持有*ST恒立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5月5日,*ST恒立發布關于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致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暨停牌的風險提示公告。
據公告,*ST恒立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3.12條(七)項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于2025年5月6日起停牌。
公司會盡最大努力加強與各方的溝通,組織有關人員加快推進定期報告編制披露工作。公司董事會也會做到勤勉盡責,積極履行相關法定義務,督促抓緊完成定期報告的編制工作。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3.14條、第9.3.15條,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向公司發出擬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公司收到終止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后,可以根據規定申請聽證,提出陳述和申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就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進行審議。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天眼查顯示,*ST恒立是湖南聯銀成員,位于湖南省岳陽市,是一家以從事通用設備制造業為主的企業。